既然承认他的手工劳动,为何不承认他大脑和嘴巴的劳动
我们当然也可以认为,一个人因为记者没有付费就拒绝采访,他便潜在地或间接地损害了媒体背后公众获知信息的权利。一般来说,公众的这种权利大于个人的权利。但是,公众的知情权,也不由媒体随便说的。公众一定想要知道这个人的观点,你怎么知道的?
公众对这个人的观点有什么样的权利,由谁来裁定?
因为,往往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新闻媒体还不能确认公众的知情权已被损害,就先损害了一个具体的个人的权利。因为他们不认为这个人的劳动是值钱的。
有一个例子很典型:我过去做言论版编辑时,曾经就一新闻事件向北大某教授约稿。与此同时,我们报纸的一位记者则准备就这一事件采访他。该教授在电话里问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区别很简单:如果是他自己写稿,那么就能够得到稿费;如果是接受采访,那么稿费就是记者的了———尽管登在报纸上的内容都差不多。这是一个很可笑的标准:我们承认一个人把他的思想“写下来”的价值,却不承认一个人思想本身的价值;承认他的手的劳动,不承认他的大脑和嘴巴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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