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丽公司替人受过
本报讯(记者王少丹)6月2日,本报报道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因讨要工钱而欲携子跳楼的事件,当天,文中所涉及的单位———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提出异议,称其公司在白银从未有过如此工地,也没有一位姓王的项目经理,公司在兰注册以来一直信誉良好,2003年度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会员单位”,从未拖欠过任何员工工资。
对于这一说法,本报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当即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这一事件中,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确系替人受过。
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记者终于弄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经调查,文中所涉及的在白银的工程是甘肃迦南公司经理王建国承包后转包给了一个叫王霄鹏的人,之后,王霄鹏以项目经理的名义与戴宏健、张万巧夫妇签订了施工协议。在施工过程中,王霄鹏还给戴宏健、张万巧夫妇配发了单位名称为“甘肃辉丽装饰公司”的工牌。虽然之前王建国与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有过合作,但就白银的工程,双方并无合作关系。而张万巧夫妇之所以将王霄鹏误认为是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起因完全在王霄鹏为工人所做的工牌上。对于给工人配发单位名称为“甘肃辉丽装饰公司”工牌一事,王霄鹏解释说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事先没有征得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的同意,对于由此给甘肃辉丽装饰有限公司造成名誉受损的恶劣影响,他也深表歉意,并希望通过本报澄清事实。
据了解,工程完工后,戴宏健、张万巧夫妇与王霄鹏在工程质量方面发生分歧,继而引发欠款纠纷,并导致张万巧“抱子跳楼讨薪”事件的发生。目前,就此事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