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乳业遭遇“本命年”,继雀巢奶粉惨遭质量“滑铁卢”后,国内品牌也难逃“劫数”,就在光明身陷“回收奶”信誉危机之际,另一国内著名品牌石家庄三鹿近日又爆出涉嫌“早产奶”丑闻。
酸奶日期标早了2天
7月5日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商仓库内发现近900箱标注生产日期为2005年7月6日的“三鹿原味酸牛奶”,拆开包装箱后,里面一千克袋装原味酸牛奶的生产日期也是7月6日。执法人员在司机提供的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发出的。质监执法人员认为,该批三鹿酸牛奶已经涉嫌伪造生产日期,在正式立案调查的同时,将近900箱涉案物品封存。
标注提前两天符合国家规定
石家庄三鹿集团副总经理张振岭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900件三鹿酸牛奶不存在提前标注或伪造生产日期问题。张振岭表示,三鹿始终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依据《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释义,“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罐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因此,该批产品2005年7月4日下线,标注日期为2005年7月6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批产品应该还在公司厂房里,怎么会到了批发商手中呢?
管理漏洞使产品提早出厂
张振岭向记者解释道,获此信息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前往生产厂和市场进行彻底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近期三鹿酸牛奶在天津、衡水、沧州市场销售出现断货现象,销售部与仓库管理个别人员违犯公司产品出厂管理规定,将7月4日下线,正在检测过程中的产品提前出厂。“同时,销售人员与代理商约定产品先送到代理商仓库,等待检测结果出来确认合格后,代理商方可将该批次产品于7月6日上市销售,否则不准上市。”张振岭特别强调了该“约定”,并且反复申明“该批次产品检测为合格产品”。
张同时承认,此事的发生暴露了公司存在着管理不严密的疏漏。“公司已对销售部、仓库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此批产品由于个别人员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使一些媒体和消费者对三鹿酸牛奶产生疑虑,我们表示歉意。”
为何不发酵完毕再装盒?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则对三鹿集团生产日期的解释持保留意见。“生产厂家为什么不在大罐里发酵完毕再装盒呢?《产品质量法》根本就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把生产日期打早两天。现在三鹿公司把后续工作设定为48小时,那么其它公司也可以设定为3天、4天……,反正国家对此没有硬性规定,这样的话如何对早产奶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所以这样的解释最多只能认为是某些企业为自己寻找的一些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