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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工单位普遍不愿意签合同,放弃签合同就成为民工与别人竞争的优势所在———
“关注”之权益保护篇
民工“新生代”要融入城市社会,还面临着他们的权益如何依法得到充分保护的坎。
应该说,“新生代”在城市的就业环境比第一代已经有了大的改善。据省就业局农村劳动力管理科科长余斌介绍,我省近年来取消了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行业准入等限制措施全部废止,户籍门槛也被打破;同时劳动力市场管理渐趋规范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理论上,“新生代”已经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城里人公平竞争,也可以获得一样的劳动保障。
然而,在采访中发现,权益受损依然是“新生代”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除加班、欠薪这样的问题仍然困扰外,农民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不够了解,理解上存在着误区,有时甚至会放弃自己的权益。比如小宋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做要签合同的工作,这样不自由”。
我们不该苛责农民工自身的保护意识弱,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劳动关系中,农民工仍然是弱势的一方。有人愿意不签合同,是因为用工单位普遍不愿意签合同,不签合同就成为民工与别人竞争的优势所在。而不愿办理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主要还是因为民工和单位没有契约关系,没有长期意识,一旦企业要他回家,对于这笔钱能不能拿得回来,民工普遍存在着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