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张旭)杜宝良,安徽农民,在北京贩菜为生。
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偶然查询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5月23日在驾驶小货车运菜时,在每天必经的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被罚款10500元。此前,从未有交管部门告知他有违法行为。
2005年6月1日,杜宝良前往北京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了巨额罚款。北京交管部门随后向市属媒体披露“违章大王”接受万元处罚的事情,以期教育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料,此事在媒体和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应,“杜宝良万元罚单事件”迅速成为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与服务是否失衡的热点话题。有媒体评论称,目前的交通执法有以罚代管、缺乏人性关怀之嫌。
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单志刚就“杜宝良事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将整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6月13日,杜宝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
6月18日,北京西城法院正式受理“杜宝良案”。
6月30日,因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申请补充证据,法院依法裁定,延长举证期限。
7月13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交管局规范执法行为的八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告知制度,规范交通标志设施,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以及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等。
7月27日,在北京交管部门根据《人民警察法》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对西单队的执法行为予以纠正后,杜宝良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