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营业员照片。本报实习生 杜志华 摄
本报讯(实习生 刘荣)8月份买的手机,里面竟然有卖手机者自拍的照片和视频。市民何先生认为自己应得到双倍赔偿,但中复电讯只愿为消费者更换一部新手机。
8月13日,何先生在中复电讯三里河店买了一部诺基亚7610手机,随后他发现手机“多媒体照片图册”目录下有51张图片和几段同内容视频,拍摄时间集中在6月5日到6月23日。其中多张图片上同一男子正是卖给自己手机的店员。
14日下午,何先生找到三里河店,店方称此事需上报总公司后才能给出解决办法。15日上午,何先生致电中复电讯总公司,一自称姓丛的总经理称,手机没用过,只是与手机一套的存储卡被使用过,可以为何先生更换新手机。“卡和手机是在一个盒里的,即使如店家所说手机没用过,卡作为配件难道不是手机的一部分?”何先生认为应得到双倍赔偿。
前天下午2点半,记者与何先生来到三里河店,该店值班经理李宁称,何先生所购手机里的照片确是该店姓唐的店员本人所拍。对于店员如何能开启新手机包装的质疑,其称“店里的所有手机卖给顾客前都是已经开封的,在从厂商处拿来后我们会先验货,查看产品的外观及配件是否齐全”。李经理说唐姓店员当天休息,同时店方需保护店员隐私不能予以联系,并称此事已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处理。
中复电讯负责处理此事的是运行管理部丛总经理,丛总的秘书刘小姐称已告知过记者的采访要求,但昨天记者多次与丛总经理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都称其在开会或者已外出,一直未能联系上。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店方的行为如果是主观故意将旧手机当做新手机卖,何先生在受到了欺诈的情况下,可向店方双倍索赔。何先生首先需要有一个权威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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