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下午2点30分,天空阴沉,宁波市第三医院保安李正虹偶尔抬头看天,突然看见,医院20楼的楼顶悬着一条腿——“有人想跳楼,快上去!”
5分钟后,他和一同事跑到19楼,从机房窗口爬上顶楼平台。平台一角,一男病人将一条腿跨出栏杆。李正虹和同事分别抓住病人的手臂,病人开始挣扎。另两名保安也赶到了,4个人合力把病人拉下平台。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几个保安气喘吁吁地问。男病人面部受了外伤,像是打工者,惊魂未定的他只是摇头:“我就是想不通。”病人被转移到10楼医生办公室,护工陈阿姨匆匆赶来,“他是住10号床的陈尤明,我是他的看护工。”陈阿姨一脸气恼。中饭不久,她看陈尤明睡下了,就下了一趟楼,回到病房,陈尤明已不在。“在病房时,我隐约听到他的兄弟、两个妹夫还有一个妹妹说,让他去跳楼威胁,他们去打110。肯定是跟老板有纠纷。”
41岁的重庆人陈尤明情绪渐缓,左脸留着伤痕。7月20日早上,台风“海棠”影响宁波,工棚天花板砸到躺在床上休息的他,左脸被砸个正着,左耳到前额,被撕开一条近20厘米的口子,鼻梁和颧骨上有三四处骨折,左眼充血。两次手术医药费约花了3万元。第二次术后3天,医生告诉他可出院了。“我的伤还没全好,为什么要出院?”因这之前的住院治疗费全是老板出的,陈尤明想来想去,觉得是老板在背后搞鬼。“我找过老板,他却说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我家里还有70多岁的老娘,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结婚,以后怎么办?”交涉无果,陈尤明爬上了医院顶楼。4位家人在民警到来后,纷纷避而不见。陈尤明受雇于宁波市一家建筑公司,老板周先生也赶到了医院。他说:陈尤明受伤后,他已拿出3万元医药费。“第二次手术后,医生告诉我,他现在病情已稳定,可出院休养,观察3到6个月,如情况不好再做手术。”于是,周先生单租了一间房,准备接陈尤明出院,却被拒绝。“我只好说听医生的。他说还要我赔一笔钱,这该由劳动部门仲裁。”
所在班组的领班尚先生劝说,陈尤明的家人提出要20到30万元的赔偿,赔偿的事,他们不能做主。而且从他住院起,老板也没赖医药费。没想到陈尤明会选择这么做。仲裁也可能遭遇另一个尴尬,因陈尤明没签合同。
在保安李正虹安排下,19楼机房的大门新上了一把大锁。陈尤明重新躺到病床上。保安告诉陪护工:“你好好劝劝他,有什么事可慢慢解决,再怎么样也不能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