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视窗8月26日电 今天上午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从现在开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将用一年半时间集中开展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明确,此次专项工作是配合全国检察机关于今年7月份开始的专项查办工作而开展的重点查办三类案件。其核心是渎职犯罪。
三类案件的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枉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案件。
刘伟副检察长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从实际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抓住对经济发展阻碍大、对市场经济破坏大、对国家利益危害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突出查办,坚决做到不论涉及到哪个领域、哪个部门,不论涉及到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王金海、张墨达、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