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三名男子连进7家洗头房,想让老板交纳保护费,结果钱是一分没拿到,反被打得头破血流。
2005年5月29日晚上10点多钟,18岁的河南小伙李伟被朋友葛明约在雨花台区小行桥见面。葛递给李一把用报纸包好的砍刀,讲有事要干。然后,李伟就把刀插在背后裤腰带上,跟着葛明和另一名男子陈威,大摇大摆地奔小行里的洗头房而去。
一到洗头房,三人按照事先分工的台词进入角色。陈威先对里面的小姐讲收钱:“从6月1号起,一个月交200块!”当然,他们也告诉小姐,这是一笔保护费,“以后有人敢来闹事搅生意,就是我们的事了!要是有人也敢收保护费,也是我们的事了!”小姐反问“你们是什么人”,并让他们掏证件。陈威告诉她,别要什么证件,这是“上面”通知的,只要把钱准备好就行了,不然就等着搬家。临走时,葛明不忘发个狠,他把随身携带的砍刀横着摔在台子上,看得小姐屏住呼吸,只敢说一句“等老板回来就转达”。
就这样,三人接连走了7家洗头房,直到第7家,偏偏遇上个不信邪的老板,要打电话报警,一时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于是,双方开始打斗,李伟还被老板的同乡打得头破血流。现在,此桩寻衅滋事案正在雨花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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