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惊涛实习记者于婷)继年初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四川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的40条意见涵盖对非公有制企业扶持政策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据悉,和国务院的意见相比,四川省的40条意见更为细化,更具地方特色。非公资本可入地方垄断行业
《意见》明确,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实现公平待遇。非公有资本可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参股等方式进入自然垄断行业。在地方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和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同时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国防工业建设领域。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和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和进入。
《意见》规定,非公有资本可以进入国家允许外资进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在投融资、财税政策、土地使用、人才引进、收费标准、证照办理等多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发展家庭作坊享受税费减免
《意见》对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技术进步、社会保障等给予特别关注,并进一步提出:鼓励和引导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开发社区服务业,发展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在非公有制企业申办工业产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生产许可证时,只要保证产品质量并符合产业政策及生产条件,受理后允许其试产试销,不以无证生产查处。大学生就业不得限制户口迁入
《意见》鼓励和倡导公众创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在职人员向非公有制企业出资入股。为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大力发展创业辅导(孵化)基地。意见还鼓励公众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如表演团体、博物馆等。《意见》特别指出,非公有制企业聘用外地高校毕业生,成都及各市州城市不得限制户口迁入。
《意见》把技术等无形资本入股企业的比例提高到了70%,企业对外投资占净资产的比例上限也由30%提高到70%。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仅需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