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9月30日电 记者曹鹏程报道:日本大阪高等法院今天就中国台湾民众等状告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造成精神痛苦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小泉参拜属于公职行为,违反带有“政教分离”原则的宪法规定,但原告团的赔偿请求再次被驳回。
本次诉讼提起于2003年2月,针对的是小泉从2001年至2003年期间连续3次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原告团共188人,包括116名中国台湾省居民,要求日本国家、小泉以及靖国神社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每人1万日元的精神伤害费。去年5月,大阪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曾认定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不是公职行为,原告团继续上诉,直到今天大阪高等法院认定小泉参拜为公职行为,违反宪法。迄今为止,有关状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诉讼在日本共有6个地方法院和2个高等法院做出了共计9件判决,只有去年4月,福冈地方法院做出了违宪判决,9件判决全部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而今天的判决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宣判小泉参拜违宪。
主审此案的大阪高等法院审判长大谷正治在判决中指出: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时有秘书陪同、乘坐公车、签名为“内阁总理大臣”、把参拜视为活动公约之一、不明确表示是私人参拜,通过这些可认定小泉参拜是“从事宗教性质活动”的公职行为;另外,首相宣称每年参拜,并且不顾国内外的强烈谴责,每年实施参拜,这种做法会使人理解为“国家只与靖国神社的意识有所关联”,给人以“国家特别支持靖国神社”的印象,违反了日本宪法第二十条中所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
台湾泰雅族原住民高金素梅30日上午代表原告团在大阪司法记者俱乐部会见记者时说,大阪高法的二审判决比以往前进了一步,希望小泉遵守日本宪法,不再参拜靖国神社。另外,“违宪”与否是日本人的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日本如何反省、谢罪和赔偿,希望早日归还被合祭在靖国神社的祖先之灵。
此间学者指出,高等法院首次作出首相参拜违宪判决意义重大,首先重视了“私人行为”表达的不明确,对于是公还是私表达暧昧的时候就要认定是公职行为;另外,判决突破了“公权力的强制性”,重视“不受压迫和干涉的权利”。判决会进一步促使首相在判断靖国神社参拜问题的时候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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