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一个多月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部分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事情引起社会上的关注。近日记者从番禺区获悉,由于原584名曾签名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太石村选民中,有396名选民不再支持罢免动议,使得罢免动议的附议人数未能达到占全村1502名有选举权村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法定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原罢免动议自行失效。9月29日下午,太石村罢免村委会主任选举委员会已就此事发出公告。
今年7月底、8月初,太石村少数村民以现任委会主任在征地款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为由,发起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行动,但发起人直到9月初才提供按有关规定必须出具的《罢免动议》有效文件,经核实,有584名该村选民的签名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即“本村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的规定,由于提出罢免附议的选民人数多于该村选民总数(1502人)的五分之一,于是罢免程序依法启动。
对于村民的罢免动议,鱼窝头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依法依规处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7月底少数村民向区民政局递交《罢免动议》复印件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指引其要出具《罢免动议》有效文件,并依法向村党支部或镇政府提出动议。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形式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并派员到太石村给村民作现场讲解。9月初,在部分村民提交了《罢免动议》原件后,有关部门及时依法进行了核实,认定罢免村委会主任动议有效,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镇、村制定了《罢免村委会主任成员操作指引》和具体的日程安排,选举产生了罢免村委会主任选举委员会。
对于部分村民提出的村委会干部存在的若干问题,番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民主管理权。9月中旬,根据太石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意见,番禺区派出专门工作组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审计,随后及时向村民公布了审计和调查结果。该审计结果显示,“各项审计的问题情况清晰,涉及的财务收支登记比较规范,调查核实的问题比较明朗,没有发现村干部损害集体、谋取私利的情况和证据”。
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大多数附议罢免动议的村民了解了实情,认为原来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的理由已经不成立,于是纷纷提出撤回自己原来对罢免动议的附议。村选委会经过表决,决定依法于9月26日~28日对提出撤销罢免要求的选民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认原签名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584名选民中,共有396名选民提出撤销罢免要求。最后确定提出罢免要求的实际人数为188人,未达到该村有选举权村民总数(1502人)的五分之一以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出罢免要求的法定条件。于是,太石村选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于9月29日宣布罢免第三届村委会主任陈进生的动议自行失效。目前,太石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村民安居乐业,国庆期间,村委会已为村民们准备了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