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些天,我来上海探亲,逛街时发现,一些服装店打出的广告语中,不时出现“衣衣不舍”、“处处动人”的字样。公共场合使用这些被“异化”的汉字,与国家推行规范用字的措施不相符合,也不利于儿童学习汉字,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读者张红兵
【调查附记】
就读者提出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上海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位张先生告诉记者,读者提到的这种属于“谐音”字,不能称为异化,它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提到的“异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的使用范围,国家法律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异体字的定义有多种,如“异体字是一个字的不同写法”(《辞海》),“异体字是指与正体字相对应的字”(《中国大百科全书》、《现代汉语词典》)等等。举几个例子,“”是“峰”的异体字,“岙”是“”的异体字,“”是“蚌”的异体字,等等。
“但是谐音字比较特殊,”张先生说:“谐音是古汉语以来就有的修辞手法,很多民间谐音用法为人们耳熟能详,如“年年有余”等,这些用法已形成中华民族特有的民俗文化,所以国家法律和地方法律都没有涉及。但谐音字在广告语和招牌里广泛使用,出现许多不良用法,如某种油漆的广告语是“好色之涂”,还有些从修辞手法上看十分牵强。在公共场所随意使用谐音字不利于儿童学习汉字。所以,目前工商部门也对一些不适宜的谐音字广告和招牌作了整改,规劝商家慎用谐音字。
见习记者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