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神舟”六号飞船安全着陆之际,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前往靖国神社参拜。不论日本方面是否故意选择这个时机,这一行动本身都再次证明,小泉对全体中国人的不敬是公然的。对此,中国人民绝不会忘记,更不会宽恕。
又一次有预谋的严重挑畔
小泉此次参拜,是早有预谋的。在众议院选举之前,他就公开宣称要再次参拜。而在选举之后,由于自民党获得压倒性胜利,小泉的执政地位得到空前巩固,所以人们早就预料到,他再次参拜靖国神社已不是疑问,而只是时间上的迟早而已。
至于中韩等邻国在事先发出的警告,我们可以看出,日本当局已全然抛在脑后,小泉本人也是作出了豁出去的准备。在号称民主社会的日本,小泉之流可以把国外的批评和谴责,转化为国内的同情和支持;把自己在亚洲外交中的孤立处境,转化为自己可以驾驭的民族主义情绪;把在选举中捞到的选票,转化为自己为所欲为的法理依据。这两个内外因素,是小泉这个“狂人”变得越来越放肆的原因之一。
小泉参拜的“违宪”之争
而从更具有本质性的层面看,小泉再次公然参拜靖国神社,暴露了日本司法制度中不为一般人所知的虚伪和软弱。
9月29日,东京高等法院就状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案件作出判决说,由于小泉在参拜时所献鲜花非公费购买,所以法院宣判他不是以首相身份参拜,不构成“违宪”行为。
然而,此后一天,即9月30日,大阪高等法院对台湾180多名原住民提出的诉讼案进行审理。法庭根据小泉献花以外的其他众多事实,判定小泉以首相身份参拜神社确实违反了政教分离的法律条文,属于“违宪”行为。
有趣的是,几天之后,即10月5日,日本四国高松高庭也对日本宗教团体和一些老兵提出的诉讼案作出判决,但判决书中既不说小泉违宪,也不说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究竟是公务或是私事,而是以避实就虚的暧昧措辞说,小泉的参拜并没有伤害原告的信仰自由与利益,因此不必负起法律责任。
地方法院“违宪”判决对首相没有约束力
人们不禁要问,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案件,同一部法律,为何不同的法院作出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判决?
回顾最近几年来日本地方法院就此案件进行的十宗判决,我们发现只有两个法庭宣判小泉违反宪法。在大阪高等法院之前,福岗县地方法庭曾在2004年判处小泉违宪。
然而,由于地方法院作出的“违宪”判决对首相没有任何约束力,所以只要小泉自己不提出上诉,不让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那么,这一诉讼就在地方法院自生自灭。虽然判小泉“违宪”在道义上对原告是个安慰,但对小泉而言,其作用充其量只是隔靴搔痒。
日本司法体制中的关西派和关东派
再深入地研究一下,我们还发现,作出“违宪”判决的两个地方法院都属于日本关西地区,而作出相反判决的其他多数地方法院,特别是东京高等法院,都在关东地区。这个事实并非偶然,而是体现了日本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即司法与行政部门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
传统上,日本司法体制中分两大流派,一是以京都为代表的关西派,另一个是东京为代表的关东派。两者之间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较有司法独立意识,不愿受到政府的影响和约束;而后者基本上不会与中央政府作对,反而会自觉地维护政府的权威。大阪和东京两个地方高院作出的完全相反的判决,最能说明这个现象。
现在的问题是,关东派完全占据主导地位,而关西派在东京却几乎没有影响力。因此,连日本一些有识之士都承认,在小泉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上,司法部门没有勇气作出伸张正义的判决。
即便大阪高等法院还有一点勇气和良知,但在判处小泉违宪的同时,还是采取了平衡手法,驳回了台湾原住民提出的小泉应该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
司法机构实质上在纵容小泉
日本司法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这种微妙关系,使那些原本对日本司法制度存有幻想的外国人深为失望。
近年来,亚洲国家的二战受害者及其家属向日本法院提出的赔偿诉讼,大多都被日本法院驳回,就是明显的例证。
在小泉违宪参拜靖国神社的问题上,司法机构实质上在起着纵容的作用。在日本这个法制国家,小泉竟然变得如此百无禁忌和无法无天,这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李尚平(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