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 10月21日讯据海南特区报报道:青年男子苏兴全和李名华以暴力方法阻碍交通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拿石头狂砸执法车辆,还持铁棍殴打执法人员,其行为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昨日,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和2年。
百余歹徒暴力抗法
今年4月28日上午9时许,有人向海口市交通局稽查大队举报称,有非法营运车辆将由白沙县载客前往海口。当6名交通执法人员前往南海大道和海榆中线交叉路口往西约200米处守候时,遭到100多名歹徒的围攻、殴打。致1名执法人员受轻伤、两名执法人员受轻微伤,牌号为琼A11227的执法车辆被歹徒用石头、砖块砸坏。
警方抓获两名歹徒
面对突然发生的变故,执法人员林克俭为保护同事,遭不明身份的歹徒追打。林克俭表明身份后,参与追打执法人员的37岁男子苏兴全仍继续用铁棍殴打他。当时从那里经过的两名民警见状,立刻上前制止其暴行。苏兴全被及时赶来的110民警抓捕归案。29岁的李名华拿石头打砸交通执法车辆后,不料在逃离现场时将驾驶证遗失在现场。警方根据李名华驾驶证的有关资料,在海口美俗村将其抓获。
两歹徒妨害公务被判刑
10月10日上午,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两歹徒以暴力方法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两人的行为造成执法人员受伤、执法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法院依法判处苏兴全有期徒刑3年。法院认为另一被告李名华有依法从轻处罚的情节,故判处李名华有期徒刑2年。(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