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84岁的婆婆要搬回老家去住,56岁的儿媳祈秀文怕被指为“不孝顺”,想出了一个留下婆婆的歪招:请侄儿祈永将其打伤后让婆婆走不了。哪知婆婆被侄儿打死。
昨天,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祈秀文无期徒刑,其侄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84岁的婆婆被打死
昨天上午9时30分,当听到法庭的判决后,祁秀文显得面无表情,始终一言不发。听到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祈永的妻子失声痛哭。宣判结束后,祈永的妻子被家人扶出法庭,她边走边说:“祈秀文,是你害了亲侄子,害了我们全家。”祈秀文和祈永当庭没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祁秀文与84岁的婆婆李某长期不和,起意伤害李某,遂于2005年2月5日下午勾结侄儿祁永,预谋对李某实施伤害。2月6日9时许,被告人祁永骑自行车来到房山区石楼镇夏村祁秀文家门前。祁秀文指使祁永进入家中对李某实施伤害。祁永闯入祁秀文家中,将李某推倒在地,用拐棍对其进行殴打,并按住其头部数次撞击地面,致使李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祁秀文、祁永作案后于2005年2月7日被抓获归案。
儿媳辩称只想打伤婆婆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祁秀文为自己辩解说,她没有起意将婆婆打死,“只是想把她打伤,让她回不了家”。祁秀文说,婆婆刚来到自己家不久,眼看就要过年了,她却要回老家,别人会说是因为儿媳不孝顺才走的。“我背不起这个骂名,劝她留下来她不听,所以只想把她打伤,让她走不了。”祁秀文在法庭上交代,她特意嘱咐侄儿不要把婆婆打坏了。后来知道婆婆被打伤后,自己立即后悔了,还主动让邻居去叫医生。
两被告构成故意伤害罪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祁秀文、祁永合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祁秀文主谋并指使被告人祁永伤害由其赡养的老人,系本案主犯。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所引发,被告人祁秀文在祁永实施犯罪后,有委托他人对被害人实施救助的行为,对被告人祁秀文可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祁永在祁秀文勾结下积极参与犯罪活动,且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亦系本案主犯。
鉴于被告人祁永的亲属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祁永于案发当日及案发后的行踪,对案件侦破起了一定的作用,且被告人祁永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的事实,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