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去年11月,我在上海盛康车行买了一辆永久电动车,用了不到半年,便出现电瓶容量严重不足的毛病。今年6月15日,我将车送到永久公司辽源西路维修点,维修工拆开后,见电瓶的出厂日期是2004年2月,便以电瓶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修理,让我去找销售商解决。
我找到销售商后,他们派了一名姓杨的员工来处理此事。可杨先生做事拖沓,经再三催促,几周后才让我去西藏北路顺风车行修理。而事实上该行根本无力修复电瓶。于是我又找到杨先生,他说先拆下电瓶,换用车行里的旧电瓶,以后再换新的。过了两周,仍没解决。8月18日,我取回了搁置已久的电瓶,向永久公司投诉,总部说找售后服务部,售后服务部又推给销售部。无奈,我又给公司总经理写信,结果仍是音讯全无。读者金建平
【调查附记】
电量不足半路抛锚
记者在金先生家看到电瓶充电显示,4格中只有一格在闪亮。金先生说,这些电量只够维持半小时,从彭浦新村的家到桃浦的工作单位有十几公里路,车常骑到半路就“抛锚”。大热天里我吃足了苦头。
保修期以发票为准
记者来到盛康车行采访。车行陆经理解释:电瓶在车行里存放长达8个月,续电量多少受点影响,质量确实不够理想。厂家在保修期内该修的修,该换的换,应该为顾客着想。她还表示,辽源维修点把顾客推给销售商是不应该的。
“保修期当然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这是消费常识!”陆经理明确回答。既是常识,维修点为何拒绝修理?听到记者的提问,维修点一工作人员一时语塞,随后他承认,是店内员工处理欠妥,最后他说:“我们要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记者又拨通了销售部门杨先生的手机,他说:“换个电瓶拖了那么久,我工作确实没做好,前几天我已上门为金先生送了一套新的电瓶。”
消费者买永久产品,说明对生产厂品牌的认可,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理应及时维修更新,而这种一拖再拖的工作作风,怎么对得起消费者对“永久”的信任?
见习记者 陆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