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水平的高低,不在于城市框架能拉多大,也不在于户籍上“消灭”了多少农民,而根本在于城市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多少,以及为居民提供的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有多高
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而不是二元结构的体制性原因,只有从户籍制度背后的系统社会管理制度着手改革,才有希望逐步解决城乡和谐发展问题
因为户口承载了太沉重的城乡恩怨,最近有关方面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从而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见,引起无数的感慨和联想,甚至有人认为这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困局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作为政府对人口的登记、管理手段,户籍制度自古有之。然而,现行户籍制度近年来广为人们所诟病,原因是户口烙在人身上的身份色彩太浓、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太深,成为社会民主进步和城乡统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体制性障碍。
回顾改革开放近30年的“农转非”现象,值得玩味。在城郊土地允许被大规模转让前,许多中小城市都有通过高价拍卖“城市户口”获取最初建设资金的记忆。随着大小经济开发区遍地开花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政府曾以为“农转非”指标对农民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从专家们最近对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连篇累牍的欢呼看,许多人仍相信“非农户口”对农业人口有强大的吸引力。而事实并非如此。有调查显示,近年来城市人口的扩容,主要是通过行政区域调整和征用农民土地而“进城”的,农民主动要求户口“农转非”的并不多。笔者曾到江西新余、浙江海宁这些被作为城乡统一户籍制度试点的县市采访,也发现类似的情况———政府鼓励的“农转非”政策并没有出现预想中的踊跃场面,一些多年前“农转非”农民反而竭力要求“返农”。实际情况出人意料,不能说户籍制度改革错了,因为从长远看,工业化、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选择。原因是附加在城市户口的诸多福利和特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逐渐消退,而近年来兴起来的城市,对农民特别是近郊农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比如,计划经济年代城镇户口附加的粮油关系、副食品补助、招工就业等等名存实亡。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等,基本上都与工作岗位挂钩,如果没有比较好的工作岗位,农民是不会轻易进城的。而同时,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城郊,农民的住房条件、收入水平甚至优于城镇的普通职工,许多乡村除了较稳定的农业收入外,还有集体经济收入和土地被批租变成“股东”的红利。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市发展中热衷于鼓励甚至是强迫农民“洗脚进城”,看中农民手中的集体土地:“农改非”后,农民原来手中的集体土地就变成城市国有土地,城市政府甚至连“青苗补偿”费用都不用支付就轻而易举取得了土地的开发使用权。这些行为,也伤害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
其实,城市化水平的高低,不在于城市框架能拉多大,也不在于户籍上“消灭”了多少农民,而根本在于城市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和为居民提供的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有多高。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是大势所趋,但推进这项改革发动“农转非”,一要看农民愿意不愿意,二是城市经济能提供多少就业岗位和能提供怎样的社会保障水平。因为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而不是二元结构的体制性原因,只有从户籍制度背后的系统社会管理制度着手改革,才有希望逐步解决城乡和谐发展问题。(《华东新闻》2005年10月31日第二版/邓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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