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婕)消费者从药店或医院买药后,对质量不放心该找谁来认定?如果买了假药怎样挽回损失?昨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出台了《消费者购买假劣药品先行退付办法》,承诺凡是消费者购买了该办法规定的五种药品,可以在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从西安食品药监局和下属七个分局获得退款。
5种药品可先行退付
属于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规定的先行退付范围内的5种药品为:国家已公布的假劣药品;已注销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假冒其他厂家产品名称或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伪造生产厂家或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有效期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如果消费者买到的药品有其中情形之一,都可以到西安食品药监局要求先行退付购药款。药监部门会通过网上查询生产批号、鉴定外包装以及送到药检所进行鉴定等方式来判断药品的真假。
退付须提供4种材料
消费者在对药品质量进行投诉并要求先行退付时,须提供药品销售方开具的票据及其复印件;提供无缺损、无涂改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提供药店或医疗机构的名称以及详细地址;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购药后短期内向药监部门投诉。
投诉的受理部门为西安市食品药监局稽查分局和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药监分局。
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在接到投诉后,药监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认定,如果属于规定内的五种之一,会在1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消费者领款时须持购药原始票据和有效身份证件。
西安食品药监局副局长郑庆辉表示,药监局对假药“先行退付”,可以省去老百姓不少麻烦,同时也可以提高老百姓监督药店和药品的积极性。
举报假药最高奖5万
为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发现七种行为可举报
属于举报范围的七种行为包括:未取得《药品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配置制剂的;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为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提供运输、保管、仓储和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违反国家对“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的;有其他违反药械管理法规行为的。
西安食品药监局有专人受理举报,并实行举报保密制度。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当有基本的事实依据,并指明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为了方便查证,药监部门提倡举报人以书面材料署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应有适当的方式便于确认举报人身份。
举报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的相符合程度,药监部门将奖励分为三级。一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直接掌握现场物证,协助现场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能提供办案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对于举报人,将根据奖励等级和罚没款的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按等级分别奖励罚没款到账的5%~6%,3%~4%,1%~3%;对于货值15万元以上,按等级分别奖励罚没款到账的4%~5%,2%~3%,1%~2%。每起案件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个人所得税由奖励单位代缴。对于举报属实,案件较大,但未有罚没款的,将酌情给予2000~3000元奖励。药监部门将在罚没款到账之日起15日之内向举报人发出奖励通知,举报人在接到通知30日之内领取奖金。
举报电话
西安市:85533311 临潼区:83828138 阎良区:86879505 长安区:85284005
户 县:84832777 周至县:87154360 蓝田县:82726302 高陵县:8691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