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近日,蓬江交警大队民警成功侦破了“10.23”重大交通肇事案件,让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责任的肇事者得到法律的惩罚。
迎宾路上凌晨发生交通事故
“迎宾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得不轻,怕活不了啦。”今年10月23日凌晨3时54分,市公安交管局122调度室工组人员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迎宾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存在生命危险。
蓬江交警大队交管股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看到事故现场躺着两男一女共3名伤者,一辆车牌号为粤J/MU276的女装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地面上留有刮痕,伤者旁边的一棵葵树斜倾,另外还有一名男子在现场帮忙救助伤者。经核实,3名伤者是岑某、龚某、陈某(女),现场救援的男子是布某。接着,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将两名重伤员抬上急救车。忙乱中,受轻伤的当事人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驶离现场。
医院内
谁驾驶肇事车辆成谜团
经现场勘察,初步确定:车牌号为粤J/MU276的摩托车超载一人(岑某、龚某、陈某3人乘坐一辆摩托车),由于驾驶不慎撞向路旁的围栏,导致事故的发生。
随后,办案民警来到医院了解情况。他们发现,案情的调查并不容易。伤者陈某虽已苏醒,但由于脑震荡而导致暂时失忆,从而未能从其口中取得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是谁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造成事故的。与此同时,另一受重伤的当事人龚某已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现场救援的布某则表示,事发后他经过此地,并没有看见是谁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造成事故。
正在为难之际,当事人岑某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来到医院,当得知龚某已经死亡的消息后,岑某哭着说:“如果当时是我开车的话,龚某就不会死了!”经勘验,肇事二轮摩托车车身没有发现被其他车辆碰撞过的痕迹。
交管股内
岑某交代案件的真相
经过调查分析,民警认为岑某有肇事嫌疑,随即展开全面调查。
刚一开始,岑某在询问过程中矢口否认自己是肇事机动车驾驶员,想来个死无对证。于是,办案民警又通知现场证人布某与当事人陈某到交管股协助调查。布某认为,岑某为肇事驾驶员的嫌疑较大,而陈某这时已清醒,她证实,岑某就是当晚的肇事驾驶员。
为了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办案民警运用多种策略,对岑某展开心理攻势。终于,岑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他终于承认,自己搭载陈某、龚某开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怕造成朋友龚某死亡而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隐瞒了案件的真相。(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