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05级新生日前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对自己4年大学生活中的一些行为作出承诺,如:不舞弊;不恶意拖欠学费、贷款;不抄袭论文;不提供虚假求职书;不随意撕毁就业合约等。
然而,对于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出台的信用等级证书,网上居然反对之声占大多数,有人认为这只是学校给学生更好地找工作制造的一个体面的幌子;还有人说,这评价标准还是由校方说了算,又成为校方打击不听话学生的工具。看来,对于要提高人们的诚信品质,人们并无争议,人们质疑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妥当的标准来准确地评价学生的诚信,而不是由少数人随意说了算。
我认为,首先在评价上必须民主,评价的成员要由校方与学生民主选举的代表来共同组成,评价的标准要交由学生充分讨论;其次,现有的一些不合理的评价标准必须改变,那种学生互评随意性比较大,容易掺杂情绪和非理性的因素,因此,评定学生的信用等级主要应当根据学生已经做出的不诚信的具体行为,如考试舞弊、恶意拖欠学费、贷款、抄袭论文等等。
不管怎么说,郑州大学的做法还是有一定意义,因为在全社会的信用档案还无法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期待各个地方、各个单位的努力,让一部分人先诚信起来,带动全社会诚信体制的建立。(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