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性学会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性学专家”提出了“性匹配”理论,并指出两性的匹配是解决婚姻问题和改善婚姻质量的关键,试婚可以避免“性”格不合。这位专家表示,“从这个角度说,我不反对未婚男女试婚。”(11月13日《广州日报》)
什么叫试婚,无非就是两人在没有合法的手续下过夫妻生活。在这位专家看来,这样的生活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而非道德堕落的表现,应当鼓励。难道试婚真的是解决婚姻问题和改善婚姻质量的关键吗?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的大事,马虎不得。而试婚把婚姻当成儿戏,随随便便,试得来就在一起,试不来就分手,那有婚姻严肃的态度。这是对双方的不负责,对自己和对方的不信任。试婚就意味着作好了分手的准备,也就是在共同生活的时候,就对自己的婚姻抱有怀疑的态度,对两个人是否生活一辈子没有多大的信心,在这种态度下,还会把婚姻当作一种责任吗?两个人生活还会有婚姻幸福吗?
婚姻是男女双方爱情的升华,是纯洁的。男女双方是否有深厚的感情才是婚姻幸福的关键。而“性”格不过是感情和婚姻生活的添加剂,调味品。只有双方有感情基础,才会有性福,如果离开了感情谈什么“性”格相合,好比缘木求鱼。这位专家把婚姻的幸福仅看成性福,把两个人婚姻看成为了追求性福,这是对爱情的亵渎,污辱了人类最纯洁的感情。
退一步讲,如果两个人没有感情或感情消失了,即使试出了性福,难道就能带来婚姻幸福吗?毕竟性生活不是夫妻生活的全部,两个人的感情,生育、教养孩子;侍奉双方老人、应付各种人际关系的考验等,这能通过短暂的试婚试出来吗?难道有了性福其他夫妻生活就幸福吗?
试婚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没有合法手续,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法律精神相违背,必然造成将来试婚结束矛盾增多,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能说是社会的进步吗?
试婚也是对性交易的默认,如果试婚得到社会承认,那么就得承认两人夫妻关系,如果卖淫嫖娼之流说是两个人是试婚,又如何打击。试婚也给一些男性玩弄女性带来了方便和借口,一旦男性目的达到,他们就可以以试婚为由,毫不负责的和女方分手,最后受损的还是女方。
试婚有这么不利,有些专家还大力的鼓励,不知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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