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杨幸慈通讯员张镝)又有两件“汉产品牌”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发现已遭他人抢注。昨日,市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据悉,今年以来,遭遇类似情况的“汉产品牌”已达48件,包括“古琴台”、“光谷”、“江大”、“荷花”、“蓝星”等“汉产名牌”,涉及科技、教育、食品、服装、医药、家电、房地产七大行业。据介绍,抢注一般是指非商标使用人抢先注册该商标。根据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一方成功注册了商标,即成为合法的“商标权利人”,原先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则会陷入“忍痛割爱”或遭有关部门查处的两难境地。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彭琳介绍,遭遇抢注,应对之策只有两条:向抢注方支付“转让费”;对处于公告期的被抢商标提出异议,争取驳回申请。但异议申请耗时较长,一般为3~5年,且胜负难料,即使商标保住了,市场价值很可能也消耗殆尽,而且在异议申请的数年时间里,该品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对此,市工商局局长吴清表示,品牌被抢注,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形象损失,该局将专门向国家商标局进行汇报,“提速”异议工作。
商标遭抢注暴露了什么
汉产品牌遭抢注的事例屡屡见诸报端:去年,荷花洗衣机重出江湖,但由于公司厂址搬迁、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及时续展,“荷花”商标遭到抢注和倒卖(晨报10月26日报道);目前,荷花电器工业公司已向国家工商局商标所进行了申诉,但尚未得到答复;去年6月,“黄鹤楼”卷烟商标被发现在台湾遭抢注,武烟集团遂向对方提出商标异议,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被撤销(晨报7月13日报道);……据市工商局介绍,近年来,该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的商标案直线上升:2000年4件,2004年21件,今年则达48件。经多方努力,几年来,“红桃K”、“佳丽广场”、“汉正街”、“黄鹤楼”等10多件极具汉味的商标已被成功抢回。汉产品牌为何频遭抢注?又是哪些人在“觊觎”这些品牌?武汉中南商标所所长叶逢春介绍,商标抢注人身份较复杂,大多为私企和个人。而抢注的主要目的在于:“狙击”竞争对手;利用被抢注商标知名度“沾光”经营;将抢注商标转让从中牟利,“曾有人边花2000元抢注商标,边向相关企业索要6万元‘转让费’”。湖北华中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一些企业保护自我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太强,对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商标纠纷的态度也不太积极,“一怕花钱,二怕官司打不赢”。市工商局吴清局长表示,目前我市企业商标意识同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如广东、江苏拥有50多件“中国驰名商标”,湖北仅10多件,武汉则只有6件。他建议对我市一些名胜古迹、重大工程、特色汉品尽早实施全类别商标注册,以获得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