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昨天,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江苏明年将全面启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不久将在部分城市展开试点,建立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更加紧密挂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据介绍,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从1998年开始施行,目前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养老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以本人批准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工资数为基数,按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本人1996年1月1日至批准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计发。由此可见,基础养老金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基数没有太大关系,参保人员只要缴费年限满15年,无论年限多长,基数多少,同一时间退休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都一样。
明年起,按照老、中、新分开的原则,降低个人账户规模,由原来11%调整为8%。基础养老金方面,提高其计发标准,与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挂钩,即职工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由缴费满15年发给20%,改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计发基数由职工平均工资改为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两者的平均值。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改变按统一120个月计发的办法,依据本人退休年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计发月数。如,5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1/195,60岁退休为1/139,70岁退休为1/56。【帮你算笔账】新法计算养老金能涨多少?
以一名30岁参加养老保险的男职工为例,其每月缴费基数为1000元(假设一直以此标准交到退休),缴费基数的11%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则每月个人账户可划入110元,缴费30年累积额为39600元。
假设他60岁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按现计发办法,其每月可领取的退休工资为:3000×20%+39600×1/120=600+330=930(元)。
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如果以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寿命为75岁计算,计发月数虽然达到150,可当月领取的退休工资则达到1104元,涨了174元,而如果缴费时间更长、基数更大,那么退休金涨幅则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