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本月1日起,长沙市地税部门开始对逾期未缴纳车船使用税的车主采取罚款措施。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截至本月15日,全市共对438台车执行了罚款,罚款金额共计61812.5元。
长沙市于9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车船使用税催缴行动,目前只有约六成应纳税车辆缴纳税款。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欠缴车船使用税的车主的罚款将随年度递增。具体分为4种情况:对本年购入的未纳税新车(未满一个纳税年度),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一个纳税年度未纳税的车辆,采取简易程序,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50元;对两个纳税年度未纳税的车辆,采取一般程序,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50%至1倍的罚款;对超过两个纳税年度未纳税的车辆,采取一般程序,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2倍至5倍的罚款。
截至11月15日,全市地税部门共对438台车执行了处罚,其中罚得最多的一台车被罚了1808元。数据显示,在被罚款的车辆中,私家车占了60%。首批被罚的438台车多属于本年度未及时缴税的情况,因此大部分的罚款金额在1倍或1倍以下。地税部门向记者透露,有部分车主得知要交罚款后未及时缴纳税款及罚金,对这部分人,地税部门近日将通过媒体公告其名单。公告期满后,如果这些纳税人仍未缴纳应缴税款和罚金,地税部门将移交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地税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车一定要看清完税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部分车辆属于免税范围,请拥有并使用这些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及时申报办理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