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蔺荣梅)“立即停止收费,马上组织退费,还要给班主任开警示会。”本报刊登的《76中开设收费答疑课》引起未央区物价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表示会严肃查处“76中答疑费”,争取给学生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物价部门介绍,早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我省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要求从2005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据介绍,“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现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含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冬季取暖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一费制”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资料,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昨日,记者和未央区教育局和物价检查所取得联系后,教育局一同志告诉记者,他们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认事情属实,要求学校尽快给学生清退费用。未央区物价检查所潘所长则在发稿前向记者反映,他们已于昨日下午赶到76中,对“答疑费”一事做了调查,初步了解该校收取“答疑费”属实,他们要求学校立即停止收费行为,尽早组织班主任做好清退费用工作,并马上为班主任们召开警示会。目前,有关76中“答疑费”的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