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沈阳修建地铁工程,后因故停建。
1990年,沈阳启动了新一轮地铁筹备工作,1992年4月,沈阳轻轨一期工程获国家批准立项,1993年5月,国家计委(发改委)通过了该项目可研报告,但最终没有实施。
1998年,沈阳市恢复地铁筹建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并纳入《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9年12月,沈阳市再次向国家提出地铁立项申请;2000年1月,预可研通过中咨公司专家评审,2002年9月,通过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初审。
2003年9月,沈阳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编制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10月通过中咨公司评审,2004年3月通过建设部的初步审查,待批。
2004年10月,辽宁省政府正式上报《关于报请国务院批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请示》。
2005年3月,国家发改委领导来沈考察地铁工程筹建情况。
2005年6月,向国家环保总局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05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将这一规划报国务院审批,8月6日,规划获得审批。
2005年8月16日,省发改委接到国家发改委批准文件,19日,正式批转沈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