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常出差的人群中,有94%的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组织今日上午“炮轰”航空企业,并表示机票上的“遗失客票一年退款”为霸王条款,航空公司应进行修改。(《法制晚报》11月18日)
据中消协公布的京、津、沪、渝、川五地航空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在发放的3000份调查问卷中,75%的消费者表示亲历过航班延误,在经常出差的人群中,有94%的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43%的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意。民航的服务历来为消费者所不满,上述调查的结果足以说明问题,但因其极强的垄断性,在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大多数消费者对其“糟糕服务”与“霸王条款”都只能选择沉默,采取“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的传统策略,既然大家都能忍受,我为什么不能忍受呢,何必冒尖呢,还是算了吧。而航空公司也就凭借其属于奇缺资源,带有很强的垄断性质,便处处“目无消费者”,再加上消费者长期忍气吞声,使其更加“明目张胆”。
民航总局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已一年有余,除个别航空公司外其他航空公司至今仍未向消费者公布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案;遗失客票一年才可以退款,这些都是十分典型的“霸道的行为”,但却至今仍得不到任何改观,消费者依然只能忍气吞声,毫无办法。此次,中消协及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组织联合起来“炮轰”航空公司,此举显得十分难能可贵,消协为消费者讨公讨说法的行为自然是值得赞颂的,消费者也自然是排手称快,为之欢呼、喝彩,但这样的“炮轰”行为作用也十分有限,能否真正取得实质性的作用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般难以揣测。此前,消协曾多次进行过“霸王条款”的“炮轰”,但“炮轰”过后,“霸王条款”依然没有消除,依然还是消费者心中的一块“石头”,虽感到愤怒,但作为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来说更多的也只能无奈地忍受。
消协“炮轰”的声音固然是很响亮的,但最终的落实并非消协所能左右的,需要有关的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与管理,更需要喜欢动不动拿“国际惯例”吓唬消费者的航空公司真正为消费者考虑,提高自己的服务,提高竞争力,否则,总有一天会遭到市场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