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裴睿)为了吸取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新苯胺装置发生爆炸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市安监委于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市内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通知》规定,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立即开展企业内的自查自纠活动,尤其是氯气、合成氨、氢氰酸、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等高度危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单位。如川化集团、成都华融化工等重点化工生产企业,及中油104库、天彭油库等储存单位要立即组织本企业有关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并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对省、市挂牌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区(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
同时,各从业单位还要对其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害性及防护知识等告知周围群众。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组织群众疏散,防止事故扩大。
各区(市)县政府要立即组织化工行业相关专家,对本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尤其是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装置、设备,要求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凡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或虽未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损失巨大的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