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会议明确指出,前阶段3个多月的集中统一行动只是我市“清无”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并不等于整个“清无”工作结束。巩固前段成果是展开下一步工作的基础。会议要求,各部门及时采取四大措施,极力巩固前段取得的“清无”成果。
一是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各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抓紧研究制订抓巩固的责任分工制度,使每个片区、每条街道、每个行业,直至每个具体门店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纵横交错、相互衔接的完备责任体系。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各区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和市、区有关部门驻区、街道的基层组织,将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回潮现象和新产生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及时组织依法查处或疏导规范。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市、区“清无”办要开通、公布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加强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由市、区“清无”督查组组织力量,加强对各区、各街道落实抓巩固措施、开展抓巩固工作及其效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抓巩固责任不到位,造成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大面积回潮或新产生大量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落实“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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