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是展示沈阳形象的一扇窗口,是外地人踏入沈阳的第一印象。11月23日,记者暗访时发现,在沈阳站外,许多商亭以名牌食品的价格销售着外观和名牌接近的商品。买一包“康师傅方便面”,经营者却递上来包装几乎一模一样的“康帅方便面”。
“康帅”貌似“康师傅”
当日,外地人周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两天前他来沈阳办事。下车后他来到出站口附近的小商亭,买一包“康师傅方便面”,花了3.5元钱。可当他来到旅店打开食用时,才发现那包方便面竟是“康帅”牌的,外包装和康师傅十分相似,所以当售货员递给他时也没多看。此事令周先生非常气愤,他认为,火车站这样搞经营对消费者尤其是外地人是一种欺骗。
“可口可乐”变“可乐”
为了证实周先生的说法,记者来到沈阳站暗访。在沈阳站出站口附近的七八家摊点里,销售着各种各样的食品。仔细一看,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这里不但有和“康师傅”包装相似的“康帅”方便面,而且还有和“洽洽”香瓜子相近的“怡怡”香瓜子,更有的饮料外表和“可口可乐”一模一样,只是缺少了“可口”二字,只剩下“可乐”。如果不是仔细辨别,非常容易把这些商品当成是名牌。记者一打听价格,这些商品几乎都和其相近的大品牌一个价。
记者在几个商亭试探了一番,“买一袋康师傅方便面”,对方递上来“康帅”;“买一瓶可口可乐”,对方递上了“可乐”。律师称经营者有责
随后,记者采访了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崔博文律师。崔律师称,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和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商标。商标是否相同或相近是有其判断标准的,这个标准是两个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时,是否容易使消费者或经营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其中包括商标雷同,声音雷同,文字混淆,图形类似等等。
这些相似商品不但侵害了商家的利益,还侵害了终端消费者的利益,商店、摊床大量经营这样的商品,不能排除是一种主观故意,对消费者也构成了一种欺诈。消费者食用貌似大品牌的商品或问题食品一旦发生不良后果,不但商品的生产方应当承担责任,销售方在某种程度上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本报记者徐微微实习生纪萍萍朱明佳摄影王勇记者电话:8105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