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刘志皎)马仔偷走“老大”的手枪,并交由兄弟伙保管。不想两天后,这名兄弟伙却主动报案,警方据此破获了一个9人的涉枪团伙案,并缴枪两把。
日前,此团伙老大唐某因非法运输、储存枪支罪以及抢劫罪三罪并罚,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8人也因分别非法运输、储存枪支罪被判处徒刑。
包厢里犯劫案
九龙坡区检察院指控称,2003年4月11日晚11时许,“老大”唐某伙同胡某、袁某(胡某、袁某均另处案处理)等人在广东东莞虎门镇,将被害人张某挟持到一迪士高包厢内,以水果刀刺伤其大腿的手段,令张某打电话诱骗其男友莫某前来。
莫某不知是计,赶到后被唐某等人殴打,并被尖刀刺伤。除抢走莫某的手机外,唐某等人还威逼莫某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在给莫某服食安眠药致其昏迷后,唐某等人将莫某银行内的17万元存款取出,唐某分得3.2万元后,潜回重庆。
借枪支欲械斗
去年11月10日,因自己的马仔徐某与别人发生冲突,唐某连夜找到外号为“白沙”的人,借了2只仿制式手枪、1只唧筒式猎枪,又向被告蒋某借了一把仿制式手枪,加上以前自己购买的仿制式手枪,共计5支枪,准备第二天到高新区渝洲交易城门口与对方械斗。后因有人从中调解,此事方得平息。
事后,唐某将借来的枪支还回,同时委托马仔将自己的仿制式手枪藏到石桥铺新梦苑的出租屋内。去年12月4日,聂某将枪偷走,随后交给同伙于庆。两天后,于庆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该枪收缴。经鉴定,该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
12月8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分别将唐某等人捉获,唐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