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条件
设区市的主城区大面积停电或通讯骨干网中断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金融部门支付清算系统瘫痪
特别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灾难,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在一个半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必要时可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本报讯(记者刘兢)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我省将启动《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级预案,调动一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为居民提供物资等生活安全保障。
昨日上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其中,对于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灾难,《预案》要求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半小时内报告省政府,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必要时,政府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灾难预警信息。
对于造成西安等设区市的主城区大面积停电、通讯骨干网中断和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和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金融部门支付清算系统瘫痪事故的,都将启动一级预案,调动一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为居民提供物资等生活保障。
《预案》同时指出,在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后,应急救援资金首先要由事故单位承担,无力承担的由市县政府协调解决,通过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