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陈燕燕
本报讯 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失窃,失主称他10天内口头挂失了两次,可存折上6000多元还是被人冒领了,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失主:挂失了两次
存折还是被冒领
昨日,失主刘先生告诉记者,11月13日,他的住所失窃,身份证和银行卡都没了,他发现情况后,马上赶到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只能打电话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口头挂失,且口头挂失的有效期只有5天,5天后,必须再次补办挂失手续。
刘先生称,当天下午,他立即如法办理了口头挂失,并打电话回四川老家,要家人代为补办身份证。18日上午,他再次办理口头挂失,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告诉他钱还在。23日上午,刘先生再次拨通客服热线,输入存折账号时,电话传来“证件不符”的提示音,刘先生误以为操作失误,又输入了身份证号码,提示音仍是“证件不符”。由于忙,刘先生没有再联系客户服务中心。
昨日,刘先生拿着寄来的临时身份证赶到开户银行,准备办理正式挂失,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存折上的6000多元在20日被一名男子取走了。
银行:
电脑主机上
只有一次挂失记录
昨日,该银行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称,银行客服中心主机的电脑记录上,只有刘先生在11月13日当天的挂失记录,与刘先生所说的两次口头挂失不符。
同时,银行方面提醒广大用户,存折丢失后,应及时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严格按照客户服务中心的提示,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表示,刘先生在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失窃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案,延误最佳的破案时机,导致存折上的钱被冒领。佘雷建议,目前,刘先生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公安机关协助立案侦破。
该负责人称,此事尚未定性,银行将进一步调查,同时,建议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银行也将尽力为刘先生提供帮助。
其次,对于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佘雷认为,如果银行能提供连续的电脑记录清单,证明11月18日当天没有接收到刘先生的口头挂失,银行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银行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刘先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