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首次出台“大桶水”整治方案
新快报讯(记者杨莉 通讯员左宜弘)用自来水、江河水、井水直接灌装成饮用水或使用劣质原料制作水桶都将受到严惩!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饮用水行业质量水平,广州市质监局首次制定《2005年广州市“大桶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本月中旬开始至年底,集中开展“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据介绍,广州市将通过专项整治加强监管,基本遏制无证生产“大桶水”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大桶水”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凡证照不全的“大桶水”生产企业,立即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取缔;凡证照齐全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前擅自恢复生产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对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市质监局将视情况统一调整力量集中查处,并在12月中旬以暗访调查的方式检查查处成效。在检查方面,一是重点检查生产现场,查找原料水来源,检查是否存在用自来水、井水、江河水等直接灌装或简单处理灌装饮用水的行为;其次是水桶质量,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废旧塑料、回收下脚料、医用废弃塑料等劣质原料制成水桶的违法行为;三是产品包装标识,检查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检查水桶及桶盖的清洗、消毒环节。
广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有相应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严厉处罚,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送总局吊销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