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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11月27日01:14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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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实习生陈霖)全市惩治药品和医疗服务乱收费专项检查,目前在各县(区、市)全面展开。下月起物价部门将开始对市直医疗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主要是检查2004年6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如下:首先在药品价格方面,对政府定价药品若有越权制定价格,以及采取将非GMP药品按GMP药品销售等形式变相涨价的,对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价的,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超过规定的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的;其次在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方面,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不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核定、调整,以及超过核定价格执行的,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或者提高标准多收费或变相收费的;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医疗机构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乱收费或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或重复检查、不合理检查多收费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检查收费、药品价格不按政府规定价格执行的。市民若发现上述医疗乱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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