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显然太过沉重,以至于我几次放下了要表达点什么的念头———直到看到教育部的一纸通知。我想,还是有些东西需要表达出来,不只是为了纪念那些惨死在公路上的师生们。
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除去一名教师,20名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丢掉了性命。他们的生命之花还没有绽放,就被这完全可以避免的灾
难夺去了最可宝贵的性命。我为这些孩子们感到深深的悲哀,我更为我们的教育体系感到深深的悲哀。
这里不去探讨那位酿成大祸的司机的责任,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位疲劳驾驶的司机是要为这21条人命负上最直接的责任。我的疑问是:组织孩子去公路上跑步的学校要负什么责任,当地各级教育部门要负什么责任,最高的教育机构———教育部要负什么责任。须知,这可不是一般的意外,是21条曾经鲜活的孩子们的生命!
没见教育部有关人士对公众做出任何解释和道歉,倒很快看到了这个部门的一份通知。通知中如此写道: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农村学校如确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可以组织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应避开交通要道,选择适宜的路线和场所。教育部的通知中还说,要从这起特大交通事故汲取教训,保证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师生的安全与健康,杜绝此类事故隐患。
嗬!多么冠冕堂皇的一份“好通知”啊,颇有些“亡羊补牢”的麻利劲儿,还颇有些“声色俱厉”的权威劲儿,可是,这样的“官面文章”在21条人命面前显得如此脆弱、如此一文不值。
学生们没有地方锻炼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吗?答案傻子也知道。我的6年中学生活是在北京一所非常知名的市级重点中学度过的,每年冬季的长跑,我们总是在大马路上跑个不停。学校有大操场,但怎么容纳得下上千人一起“冬季长跑”呢?由于我们中学还是田径重点校,所以对学生们的体育成绩要求更严,所以几乎冬天的每节体育课,我们都要在马路上锻炼,甚至长跑考试也要在马路上进行。试想一下,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你追我赶,能没有安全隐患吗?如今我中学毕业都十多年了,学生们依旧在马路上跑步,终于酿成了山西的惨祸。这么多年、如此普遍地存在于城乡学校在马路上锻炼跑步的情形,教育部怎么没想过为学生安全发个“通知”,倒是在发生了如此耸人听闻的惨剧之后,教育部倒是“色厉内荏”地发起“通知”来,严禁这,杜绝那,那么请问教育部:只有在血的教训、而且是如此惨痛的血的教训前,你们才会醒悟过来吗?另外,你们的“通知”如何保证学生们进行足够的体育锻炼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好身体,课业负担如此沉重的学生们又如何承受得来呢?
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突出的问题之一,每个家长谈到教育都难言轻松。而山西公路上发生的惨剧更加动摇了人们对于教育部门的信任:明天,我们还敢让自己的孩子们上学吗?山西惨剧并不是偶然的孤立事件,是教育主管当局长期回避矛盾,从而造成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我们更加痛心的是,从教育部那急匆匆发布的所谓“通知”来看,依然是一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官僚模样。没有教育部官员勇敢地站出来就学生在晨练中集体丧生向社会公开道歉、没有教育部关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没有教育部就如何解决学生锻炼难问题的只言片语,我们听到的,除了“通知”,就是出奇的静默。仿佛这真的是一起普通的意外,仿佛教育部门的失职看起来是应当应分的一样。
惨剧已经发生,再有多少问责也无法挽回孩子们那一去不回的生命。但是,作为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教育部一定要承担起自己必须承担的那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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