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宁波东钱湖警方抓获的叶某曾因盗窃被判刑一年半,尚在监外执行,今年10月30日,又伙同周某持刀抢劫,劫走一货车司机的2万余元货款及2部手机。抓捕归案后,当他得知一双正在读小学的儿女得到民警的悉心照料后,感动得痛哭流涕。据11月28日《东南商报》披露,民警在将其儿女联系送往天台姑妈家前的8天里,既做爹又做娘(叶某妻子3年前离家出走了),先是将这对小兄妹接到公安局,为他们准备生活用品,安排好食宿,再是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临行前,全局民警和协警还为孩子生活募捐了5050元,还为孩子添置了4条棉被及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称得上无微不至。
老实说,读完这则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民警对嫌犯的儿女好得过分了(有报道中的种种细节为证),并且想,假如他们不是嫌犯的儿女能得到如此厚爱吗?原谅我的不恭。比起惨死的3岁幼女李思怡(详见2003年6月26日人民网“吸毒母亲被抓幼女饿死家中”一文),叶某的一双儿女是何等地幸运,比起那些玩忽职守的成都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的民警,东钱湖公安局的民警堪称是人性化执法的典范。报道没披露,东钱湖公安局的民警是否从轰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中受到了教育,但考量两起事件的始末,当能发现其中大有深意。
我注意到,两地警方在抓获嫌犯后,都及时地得到了嫌犯的报告:家有小孩,请求警方援手。可两地警方反映截然不同,成都警方的反应是冷漠无情,玩忽职守,致使小思怡饿死家中,宁波警方则迅速作出决定:嫌犯是嫌犯,孩子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应该全力帮助他们。随着局领导的一声令下,民警就全力投入了帮护小兄妹的工作中。两种行动,两番结果,集中传达了一种执法理念,即严格区分嫌犯和其家人的关系,分别给予不同的对待。现在回过头去想,成都警方在接到小思怡母亲李桂芳的报告后,之所以无动于衷,这与他们在对吸毒女和其女儿的认识上没有像宁波警方那么明确有关,潜意识中可能因鄙视嫌犯而将其女儿也归入另类了。
虽然警方区别对待嫌犯与其家人是起码的执法理性,但在我们这样一个凡执法必搞株连的国度里,嫌犯家人常遭歧视和迫害可谓司空见惯。11月22日《武汉晨报》报道,武汉大学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尝试“诚信考试”。武大教务部负责人介绍,与高度信任对等的是严格的惩罚机制。当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舞弊行为时,立即停止该科目的考试,取消该班级所有同学的成绩,对全班同学实行连带责任。此规定就是株连思维的产物,理所当然遭到了人们的谴责。此事表明,国人的株连情结是何等地牢不可破。
从这个意义上来考量东钱湖警方所为,就不难明白,民警们对叶某的一双儿女给予特殊照顾,其意义不仅是一句人性化执法所能涵盖,而是具有了非同一般的司法启蒙意义。这么做,既感化了嫌犯,又保护了年幼的兄妹,更重要的是,此事传出去,会让公众明白一个道理,警方打击的对象是嫌犯,而不是其家人,相反其家人与普通公民一样受到警方的保护,这样一来,警方就为公众树立起了不歧视嫌犯家人,不搞株连的榜样。东钱湖公安局之举的意义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