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遇刺案昨日开庭
被告人腿打石膏出庭受审案情回放
10月27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此案的侦破情况。
10月26日10时许,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在其单位内被人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在逃跑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经查,今年早些时候,当侯红宇得知荆州市烟草专卖局拟开展“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程建设的消息后,想强揽工程,多次到烟草专卖局向高荆洪局长乞求、威胁,反复无理纠缠。高一再申明大型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法定程序来进行。
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侯红宇找到正在办公室办公的高局长,又提出此事,并对高进行威胁,遭到拒绝。
侯红宇盛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猎刀,向高连捅4刀,其中一刀直刺心脏。
侯红宇看到高荆洪倒在血泊中,慌忙逃出办公室,在二楼拐弯处摔断右腿倒地,被当场抓获。
昨日上午,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被歹徒刺杀致死一案,在荆州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审理。
逃跑时摔断腿被告侯红宇迈着瘸腿上法庭
昨日上午8时45分,来自荆州市检察院的3名公诉人走上法庭,依法对涉嫌杀害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一案出庭进行公诉。
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被告人侯红宇在法警的押解下迈着瘸腿走上法庭,站到被告席上。10月26日,侯在行凶后逃跑时,右腿被摔断,后送至医院打了石膏,目前处于恢复阶段。
被害人高荆洪的亲属及烟草专卖局部分职工参加了旁听。
携刀解决“遗留问题”办公室血案瞬间发生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披露了高荆洪被刺杀致死的详细经过。
被告人侯红宇,男,1966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中技文化,个体,家住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长修宿舍2-3-6号。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于2005年10月26日被荆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3日经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4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10月26日9时50分许,被告人侯红宇乘车来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杨林堤路的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三楼局长高荆洪的办公室,找高荆洪商谈解决烟草专卖局和他本人以前的一些“遗留问题”,被高荆洪拒绝后,侯红宇对高荆洪说:“你不解决,那我们就干脆换一个方式解决,让你们来找我,至于产生什么后果,都是你们造成的,与我无关。”说完就往外走。
高荆洪回话,侯红宇听了生气,停下掏出随身的猎刀并打开,转身走向坐在办公桌前的高荆洪说:“是不是你认为我是你的克星,你不吃点亏,你是不记事的。”说完就朝高荆洪的腹部刺了一刀,将高刺倒在地,接着又朝高的上身连刺数刀,其中一刀刺中心脏,随后侯红宇将刀收起走出办公室,高荆洪呼喊“救命”。
听到呼救声的张玉山等人在走廊碰见被告人侯红宇,叫其站住,侯红宇匆忙下楼时,右脚踝关节骨折倒地,随即被张玉山等人抓住,将其行凶的猎刀收缴并报警。高被同事发现后送医院途中死亡。
行凶后“自首”?证人证言警方记录强力反驳
法庭上,侯红宇辩称:自己本意上并不想杀害高荆洪。
公诉人问其作案工具的来历,侯红宇辩解,刀是在沙市大寨巷一杂货店买的,因为自己曾受聘于某单位任武术教官,之后一直有出门带刀的习惯。
公诉人问,“你知不知道带这种管制刀具出入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不知道,我的法律知识不够。但我带刀只是一种爱好,也不是天天带在身上。”侯红宇还辩解,这种刀不是猎刀,是普通商店可以买到的水果刀,学名叫“大号水果刀”。
庭审中,侯红宇始终坚持自己有自首情节。他说,“我和高局长交谈后,不是很愉快,我很气愤,上去向高局长腹部捅了一刀,之后,我走出高局长的办公室时,碰到了张局长,就把刀递给了他,还跟他说,替我打电话报警。”
侯红宇的辩解随即遭到了公诉人的反驳,公诉人当场列举了几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警方的接处警记录。法院经过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几名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侯红宇属被抓获的证据确凿。
一面忏悔一面辩解话不投机动杀机辩称“无预谋”
法庭上,侯红宇对自己给受害人高荆洪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悔过和歉意。在检察机关将其犯罪性质定性为故意杀人时,侯红宇及其辩护人辩解:侯红宇与高荆洪是熟人,案发是在上班时间,两人见面后还礼貌地相互打招呼,只是因为之后的语言交流不投机,才引发此案,并不是有预谋地要杀死他。侯还辩称,当时高坐在椅子上,第一刀捅在高的腹部,没有发现血迹,那是因为高的衣服穿得较多,致使他无法判断这一刀是否将高刺中,所以,才又迈上前去,朝已经倒地的高荆洪连补了几刀。
除此之外,侯红宇及辩护人对其他作案事实均无异议。侯向法庭表示,愿意负担高的家属提出的20多万元的赔偿金。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
法院择日宣判公诉人:证据确凿应以故意杀人判罪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侯红宇持刀行凶,朝受害人连刺数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被告侯红宇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文/图本报记者蔡早勤通讯员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