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2006-2010年,广东半数城市将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并将严防污染从珠三角向山区转移……我省未来五年的环保规划已于本月底出炉。昨日(29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规划处了解到,《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即日起向公众征求意见。读者可登录省环保局网站了解具体信息,并可拨打电话020-87532163或020-87504235发表意见和看法。
省环保局规划处负责收集意见的黄国锋向记者介绍,《规划》在继续关注城市空气、河流污染的同时,还将把注意力指向包括农村环境、土壤污染治理在内的系统污染防治。同时,将首次把严格控制污染产业转移到山区系统地列入五年规划。
据介绍,公众可登录省环保局网站查看规划详细内容。
并可在12月5日前将建议直接反馈至省环保局,也可通过如下电子邮箱联系:,.省环保局表示,收集有关信息后,将进行分析并对公众提供反馈意见。
污染不达标项目不准转移到山区
据介绍,把防止产业结构调整中可能出现的污染转移系统列入五年计划,是此次规划的亮点之一。
《规划》中特别指出,要以改善珠三角环境质量为重点,同时严防污染不分青红皂白向山区转移。各个地区必须制定重点污染产业控制名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规划》提出,在山区,包括造纸、电镀等所有的重污染产业都必须严格统一定点、统一规划。要严格园区建设项目准入,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内产业技术政策的项目,不得引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项目。实行园区必须集中控制污染,确保山区和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土地若受到污染要进行风险评估
据省环保局规划处介绍,此前的环保规划重点大多放在城市的空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上,“十一五”环保规划还有两大亮点,体现在对农村环境和土壤质量的关注。
《规划》提出,在农村也要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清洁生产不应仅在城市的工厂,在农村也要清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土壤质量关系到食品安全,不仅和农民,也和每个市民密切相关。《规划》提出,要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系统和土壤污染监测制度。同时,对受污染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合理调整种植种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菜蓝子基地的污灌,综合治理和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超标的耕地。
决策失误恶化环境将要追究领导责任
《规划》也对2010年广东的环境提出了总体要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珠三角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山区、粤东和粤西地区生态保持良好,广东50%的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规划》明确,要达到上述目标,就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强化环境监管。未来五年内,广东将研究绿色GDP核算框架,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排放强度和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将被纳入地方政府的环保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将成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将建立,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到位造成地方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