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在近日召开的中山软件发展研讨会上了解到,为支持中山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市政府设立了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定3年,每年为500万元。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山市2003年制定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后,今年又出台了《中山市软件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有关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启动。
依据《中山市软件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对获得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省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市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先后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累计扶持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对于获得系统集成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资金。另外,对于单项销售收入达到相关标准的单个应用软件项目,聚集20家软件企业以上且累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人民币的镇区,以及属于国家、省或市鼓励发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业重点项目(经市级以上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定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政府也将给予相应的扶持资金。
据了解,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查、发放等组织工作由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负责。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可向所在镇区经贸办提出申请,所在镇区经贸办加具意见后,送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会同财政局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并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后,提出扶持资金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扶持资金将于年底发放给相关单位。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利于提高中山市软件的设计研发能力,亦有助于信息化的推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