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直销产品在我们身边出现。它的质量能不能过关,价格有没有问题?一直是众多消费者心中的疑团。今天开始,新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它正式规定:消费者对直销产品不满意,30日内可退货,商家必须在7天内办理。
30日内可凭发票退货
条例规定,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有权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后者应当在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换货。
同时,为防止直销企业不履行退货义务,保证直销企业在无能力履行退货义务时、消费者的退货权能够得到实现,条例明确对直销企业实行强制提取保证金制度:直销企业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上千万元的保证金。
另外,针对直销活动的隐蔽性,为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条例要求直销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公务员教师等不得做直销
直销就是通过直销员在非固定营业场所进行推销,所以直销企业招募销售员,多愿意选择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因为直销工作不需要坐班,同时这些人掌握拥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人群,但新条例明确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都不得从事直销。
而且,条例规定直销员也要经过业务培训和考试,才能持证上岗,极大规范了直销的经营模式。
非法直销最高罚50万
为保证直销不成为变相传销,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未经许可从事直销活动或者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配合《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国家还指定《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一并实施。(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