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东声)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专业试卷保留一年以备查验,取消中等艺术学校推荐免试生……教育部日前出台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明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与往年相比招生办法出现了多项变化。
教育部首次明确规定:“高职(专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安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专科专业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明年,考生在报考前就可以清楚了解相关高校高职专业在本省的招生计划。
在举行省级艺术统考的地区,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未组织统考的省或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艺术类本科招生,可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合格考生。
教育部要求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考试。2006年起,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而以往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文化考试总分由学校自定。2006年起,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教育部还首次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试卷将保留一年以备查验。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网络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