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铁路运输法院对轰动全国的成都“警匪勾结案”作出一审宣判,涉案的11名原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员分别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3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据了解,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该所所长蒲烈彬及指导员白锡文将另行宣判。
警长窃贼 合谋作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成都火车站铁路派出所4个警务队共12个警组,轮流在站台、售票厅、候车厅等处值班。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间,张保观、宋宁等11名被告人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他人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在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宜宾帮”盗窃犯罪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放入火车站候车厅实施盗窃活动。他们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取“烤火费”,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最少的获得赃款数千元,多的数万元。现年43岁的张保观原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长。2000年9月的一天,扒窃人员吕林富为“勾兑”张保观警组,通过警长冯桃请张保观到一餐厅吃饭。酒席上,吕林富提出“放几个人进候车厅扒窃挣点钱”,张保观表示同意,答应“放5至6人进入候车室扒窃,按每人每次100元交纳进场费”。当场,吕便将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送给了张保观。此后,吕林富便每天安排5至6人进候车室扒窃,每天将钱交给警察黄某或朱某,共计11000元左右。据检察机关调查,在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张保观就分得窃贼提供的提成45000元,警务队警长冯桃分得12000元,警务队队长接正锦分得20000元,警务队警长程辉分得19300元。
案件上千元 “返点”40%
现年37岁的宋宁也是原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2003年,常在该火车站候车室盗窃的欧建找到了宋宁,称自己这伙人想在候车室找点钱,让其行个方便。宋随后安排该派出所警员崔少峰与欧建谈好条件:每个班放一个窃贼交400元,上了1000元的案子按40%“返点”。为了表示“合作”的诚意,欧建办了一张农业银行卡交给宋宁。宋将该卡交给崔少峰,由欧建在卡上存钱,崔少峰负责用卡取钱。在此期间,宋宁还专门使用一个小灵通与联系,以核对进贼人数和“烤火费”数目,并在有检查组来时,通知扒窃人员不要来或离开候车厅。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宋宁伙同崔少峰等警员多次对欧建等窃贼进入候车室扒窃的行为视而不见,更没有去查处。在此期间,宋宁得到窃贼们提供的“提成”28000元,另一队长李东升分得19000元,警员崔少峰分得18000元。
原警长彭勇:曾提供“黑名单”
在昨日的公开宣判前,法院先补充审理了以前未审理完的案件细节,其中包括该派出所原警务队警长彭勇的供述。彭勇当庭称,自己曾于2004年3月至6月间,3次向所里领导汇报过派出所里有部分民警和窃贼勾结、收取“烤火费”和“班费”的情况,并且向所里领导交代了自己被迫也收了钱。彭勇称,自己这种行为应该算是就是“自首”,因为自己不仅向领导汇报了自己收钱,还提供了一份涉嫌收黑钱、与窃贼勾结的警员名单,上面列出了40多人。针对彭勇的说法,检察机关当庭予以否认,称已作过详细了解,并未发现彭所说的情况,也没有证据支持彭勇的说法。记者在法庭上还见到了彭勇的父母,两人是昨日一大早乘火车从成都赶往贵阳。彭母在法庭上一看见儿子就泪流满面,连声说儿子压力太多,已瘦了很多。据了解,彭母今年已65岁,彭勇是家中的小儿子,是当兵转业后来到派出所的。彭母说,自己的儿子犯了法理应受惩罚,但彭勇曾经向领导汇报过,造成这种局面,那些领导应该负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彭勇共分得窃贼提供的提成17500元,警员林维分得9000元,警务队队长智勇分得10700,警员金国玉分得7000元。
11名警名分别领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保观、接正锦等11名被告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情节严重。11名被告人中,张保观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冯桃、宋宁、彭勇、林维、智勇、李东升、崔少峰等7人分别被判处4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余接正锦、金国玉、程辉等3名被告人因具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5年。法庭当庭宣判后,大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