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
清丰县财政局一女干部竟3次挪用公款50余万元,让一小学校长代买体育彩票,虽中奖3次,但奖金无法填补公款漏洞。昨日,清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名财政局女干部陈玉玲挪用巨额公款和贪污罪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小学校长李建鹏也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4日,原清丰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第三组组长陈玉玲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用现金支票取款18.7万元,并将款存到单位备用金存折上15万元,剩余3.7万元全部用于购买体育彩票。一周后,陈玉玲让熟人、时任清丰县高堡乡才古庄小学校长的李建鹏将备用金存折上的15万元全部取出,其中6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9万元转存至李建鹏户名存折上。后李建鹏分两次从其户名存折上取出8.5万元,代替陈玉玲购买体育彩票。3月底,屡中小奖的陈玉玲为填补公款漏洞,决定铤而走险,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具两张现金支票,计款18万元和16.8万元,让李建鹏转存到“教师郭俊杰”(查无此人)户名存折上。李建鹏将此款转存在“郭俊杰”存折上34.6万元,剩余现金2000元交给陈玉玲用于购买彩票。在此期间,李建鹏明知是公款,但禁不住陈许诺中奖给钱的诱惑,多次帮助陈玉玲将“郭俊杰”存折上的现金取出34.35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因屡不中奖,4月4日,陈玉玲向单位领导说明挪用公款购买彩票事件后外逃,4月11日在投案途中被抓获。
另查明,今年1月份,陈玉玲还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柳格乡教育组虚列“郭俊杰”一人工资名额,套取公款9346元据为己有。4月4日外逃时,陈玉玲又从自己保管的单位备用金存款本上取出2900元据为己有。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陈伟通讯员崔丽红 (责任编辑:dihu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