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岗职工刘女士打来电话,她表示自己准备开一个小饭店,但资金不充足,想询问该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此问题,天津市商业银行实业支行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申报条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首先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年龄在60岁以内,是本市的下岗职工,或是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或是由本市再就业资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这些人经过再就业培训后,如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内容,且其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就可持再就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这些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申办程序从申办程序上来说,下岗失业人员及合伙经营实体贷款,应持再就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市劳动就业局审批,由市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审核并承诺担保,最后到市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在贷款额度上,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控制在5000-20000元,合伙经营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