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降低了2006年全省公路客运部分线路价格上浮幅度,即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佛山(含南海、顺德区)、中山7市的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春节前15天(1月14日至1月28日),由原按基准价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65%降为不超过55%;春节后25天(1月29日至2月22日),广州市城区发往各地的由原按基准价向上浮动不超过65%降为不超过55%。
普通班车客运票价,春运期间跨县(县级市、区)、市(地级以上市)、省营运的,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0%;在本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内营运的可按平时允许上浮的幅度上浮,即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