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提醒:请按新的利率标准存足每月需偿还的贷款本息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从今年3月17日起已作了调整,从下月开始,在3月17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按新的利率偿还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从今年3月17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由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由4.23%调整为4.41%。按照合同的约定,遇法定利率调整,自法定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借款利率。因此,凡在今年3月17日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从2006年1月1日起,银行将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收取贷款利息。在此,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示贷款职工,从下月起,在预存还款额时,请按新的利率标准存足每月需偿还的贷款本息(在原预存还款额的基础上可按一万元贷款再多存入1.00元计算),以免预存还款额不够导致贷款逾期,产生罚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