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25日讯2006年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已经公布,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包括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内的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艺术院校外,其他招生院校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不应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根据招生院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后确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专科(高职)录取前进行,31所艺术院校本、专科(高职)录取工作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27301203)(记者于在翔实习生齐松梅通讯员迟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