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越边境罪;辩护中自称曾在香港地区被判刑入狱10个月
本报讯(记者文创)潼南县一农民因出入境九次被提起公诉。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控辩双方对一个事实发生争论:该农民最后一次在境外呆了10个多月,她干什么去了?
据指控称,农民周某将自己的相片和别人的身份信息组合起来,办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她再用这张身份证在出入境管理处办了一张假护照。 然后周某持该护照在2002年到2005年期间,先后9次从深圳出入境,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
公诉人指控周某涉嫌偷越边境罪。按照刑法,应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诉人称,周某最后一次在境外呆了10个多月。但周某辩称,她之所以呆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她被香港地区当地法院因冒用别人的身份资料,被判了10个月的刑,才在监狱中呆了这么长的时间。
公诉人称,但目前没有确实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周某的辩护律师称,根据刑法第10条,凡在境外犯罪的,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希望法庭免除对周某的处罚。而且周某能够得到护照,与审查机关审查不力有关。
公诉人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以便能重新收集证据,来证明周某是否因本案已被判过刑。 |